隆昌县渔箭镇锡门坎村五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20 16:31
项目名称: |
隆昌县渔箭镇锡门坎村五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 | ||
项目所在地: |
隆昌县 | ||
所在乡镇: |
隆昌县渔箭镇 | ||
流出方: |
隆昌县渔箭镇锡门坎村五组 | ||
涉及农户数: |
32 (户) | ||
流转面积(亩): |
3.88(亩) | ||
流转底价(元): |
154.7元/亩/年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年限: |
7年 | ||
项目简介: |
一、出让方承诺 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 二、标的简况 隆昌县渔箭镇锡门坎村五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拟流转面积3.88亩,流转方式:出租;流转用途:水产养殖;流转期限2014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流转价格:154.7元/亩/年。 三、出让方简况 隆昌县渔箭镇锡门坎村五组池塘权属明晰,无争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老鱼塘,水质清澈、无污染、紧邻村公路。 四、受让方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出让方要求:1、受让方需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2、受让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3、协议到期后受让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土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出让方;4、受让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5、本公告所述土地面积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准确面积按照隆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有权部门办理完成后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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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流转方式: |
协议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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