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弘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收购具备多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股权的公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30 16:59
为贯彻落实发展战略,快速拓展业务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资中县弘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收购人”)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获取关键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目标企业,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背景与目的
本公司作为资中县属国有企业的新生力量,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规模提升的关键阶段。为快速构建全面的工程承包能力,承接更多元化的建设项目,本公司决定以市场化方式,寻找并收购已具备成熟资质的优秀企业。本次收购旨在通过整合资源,实现资质与业务的协同发展,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收购主体简介
资中县弘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旅游业务等多个领域。
三、收购标的及最高限价
收购标的:至少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等四项总承包资质。
最高限价:88万元人民币。
四、拟收购资质要求
(一)资质类别与等级
目标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内: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各专业对应的技术人员配置齐全、到位。
如报名企业除上述四项总承包资质外还有其他业务资质的,视为报名企业的报价中已包含,将其他资质随本次交易一并转让给收购人。
注:以上资质证书剩余有效期至少4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剩余有效期至少2年,若有效期低于此年限的,目标企业应无偿为采购人办理下一次证书延期工作。(递交资料时提供相应承诺函)
(二)目标企业基本情况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且注册地在四川省内;
2.企业主要人员需满足维持收购条件的资质标准,并承诺在收购过程中以及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内能符合要求。业绩良好,能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3.企业股权结构清晰,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贷款及对外担保,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4.报名企业须承诺无需收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职工安置,包括接收、保留劳动关系,进行经济补偿等。
5.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6.无未结清的任何诉讼、仲裁案件。
(三)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无重大未披露债务及对外担保;
3.税务申报正常,无欠缴税费记录;
4.银行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注:上述情况,待选定目标标的公司后,收购人将委托尽职调查单位对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五、收购方式与流程
(一)发布收购公告:在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发布收购公告,明确收购标的、条件及流程等内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收购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收购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收购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评审: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公司数量 ≥ 2家:
项目进入下一阶段,收购人将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内部决策程序,启动正式的竞争性磋商程序,从中择优确定最终目标公司。
2、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公司数量 = 1家:
为确保收购价值,本次收购流程自动终止,视为收购失败。
注:收购方将保留所有权利,并可选择在未来重新启动收购流程、调整收购策略或寻求其他替代方案。
(四)签约:
目标公司确定后,收购人将与该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随后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与资产评估工作,待相关程序完成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依法依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及资质移交等手续。
注:在完成尽职调查后,若第一目标公司的确无法达成合作,存在放弃履约或无法履约的情况,则资质收购的相关权益将顺延至第二目标公司。
六、申请报名企业需持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三)企业近三年业绩介绍(无业绩需注明);
(四)提供本公告收购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企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近三年财务报表(2022-2024年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及承诺函并加盖企业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所有股东同意股权全部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并同意自行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所有股东签字按手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公司全体股东出具成交后将无条件配合收购人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承诺函(所有股东签字按手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收购涉及的意向企业基本情况表、承诺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分为100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申请企业提交上述材料,材料封面应注明“资中县弘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收购具备多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股权的报名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名材料提交时间期限、方式及地点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
(二)现场递交:资中县苌弘大剧院3楼
(三)线上递交:3929974770@qq.com
(四)收件人及电话:罗女士 0832-5735313
八、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
地点:资中县苌弘大剧院3楼
九、联系方式
收购人:资中县弘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32-5735313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3号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企业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且完整。若存在虚假或遗漏情况,将取消其收购资格。若尽职调查单位查实报名企业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报名企业需承担尽职调查的全部费用。
(二)收购人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以确保收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认的目标公司应当自觉配合收购人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的尽职调查或资产评估。
(三)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对收购企业拥有所有权、控制权、人事任免权等。
(四)本公告由收购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确认的目标公司,应全程参与收购人后续按照国有独资公司收购企业的程序,所有收购前债权、债务及经营发生的税费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
(六)确认的目标公司若为四川省以外企业,转回四川省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目标公司承担。
(七)本公司郑重承诺,将对所有意向企业提交的非公开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收购人:资中县弘耕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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