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9-18 15:43
内江市人民政府文件
内府办发〔2013〕55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根据《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内府发〔2013〕21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内江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成立,在内江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增挂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牌子。资中、威远、隆昌三县设立分支机构,挂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牌子,入驻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济开发区内的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二、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能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含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涉农知识产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
三、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接受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当地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四、市、县(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按照《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大力引导农村产权进场交易,促进农村产权公开、公平、有序流转。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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