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家湾镇七根松村5社林地流转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04 14:05
项目名称: |
关于苏家湾镇七根松村5社林地流转 | ||
项目所在地: |
资中县 | ||
所在乡镇: |
苏家湾镇 | ||
流出方: |
苏家湾镇七根松村5社 | ||
涉及农户数: |
(户) | ||
流转面积(亩): |
50(亩) | ||
流转底价(元): |
5000元/年 | ||
流转方式: |
转包 | ||
流转年限: |
58年 | ||
项目简介: |
一、标的情况:该土地位于资中县苏家湾镇七根松村,由资中县银苏家湾镇七根松村5社组成,林地权属明晰,无争议。交通便利,水源充足,土地目前空置较多。 二、出让方简况:资中县苏家湾镇七根松村5社拟流转林地50亩,流转方式:出租;流转用途:林业用地;流转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73年1 月 1日;流转价格:耕地5000元/年。 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自 2015年3月4日起至 2015年3月10日。 四、出让方要求:1、受让方需维持流转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按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费;4、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联系方式:0832-5951821(曹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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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流转方式: |
协议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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